項    目說    明
服務特色洽本市各級學校或大學簽訂「教育資源及課程合作意向書」,提供課程旁聽或選修機會。
參加對象

1.  已成為進階會員者,得提出媒合課程申請。

2.  由各課程講師或開課學校,進行課程相關資料與作品審查並面談,甄選入門學生給予旁聽證或選修證。

上課方式至開課學校上課
課程費用依各校規定收費
其    他

1.  視學生需求,陸續與他校簽訂「教育資源及課程合作意向書」。

2.  申請時程需配合各校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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